
近來,天星小輪的碼頭和渡輪出現了一些告示牌,警告乘客,在危險情況下,切勿踏上“吊板”。從小就喜歡乘坐渡海小輪的我,(那時候還沒有海底隧道,渡海一定要乘小輪哩) 卻從來不知道“吊板”是甚麼東西,在渡輪的哪一部份,真是孤陋寡聞。難道這是小輪公司為改善服務而新增的設施?
幸好,我們這個施行兩文三語的國際大都會,所有公眾告示牌都有中英兩種文字。上面提到的告示牌的英文是 Do not step on a moving gangplank when the ferry is rolling heavily. 原來,“吊板”是從英文的gangplank來的,它指的應該是跳板。筆者翻查了數本常用的英漢辭典,這個詞的解釋都是跳板,有的還注明是上下船用的,卻沒有一本解作“吊板”。
跳板這個詞已經使用了很久,人人都知道是甚麼,可算是一個專用名詞。 然而,直到今時今日,天星的小輪上許多地方還有“小心過跳板”的警告字句。 為甚麼在新的告示牌上要用一個並不熟悉的新詞呢?
雖然,渡輪的跳板是有繩索吊著,用以把它拉起來關上,但這萬萬不能也不應該成為將跳板改為吊板的理由。 捨棄一個人人佳知的名詞而去自創新詞,可謂標新立異,很有創見。 但這樣的隨意造詞萬萬不可提倡,是會造成很多混亂的。
查“吊板”其實另有所指。香港法例第59I章 第38G條是有關工作吊板(非動力操作)的。這裡的“工作吊板”是一種工業裝置或設備。這條法例的英文名稱是Boatswain's chairs (not power operated),與gangplank完全是兩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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